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天(6月1日)表示,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支持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市场监管、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外汇六部门制定政策,将2021年度企业(含应当参加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等部门“多报合一”的企业)的年度报告截止时间由2022年6月30日调整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企业可以使用法人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报送、公示、更正年报信息。
2021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由2022年6月30日调整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报送、公示、更正其年度报告,也可以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