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官网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因要求借款人购买保险产品,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被处以罚款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平安银行昆明分行被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该法律款项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这也就是说,平安银行被处以了顶格罚款。
据悉,人民银行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从制约金融机构放贷的因素入手,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助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创业、稳经济增长。
天眼查APP显示,平安银行昆明分行所在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滇池路1101号,法定代表人是曾志荣,主营业务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等。(文|《财经天下》周刊 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