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人士就算不为自己的身体买保险,一年都被迫为自己的“爱驹”购买一份保险,不管你是否情愿,否则过不了年审,上不了路浪。
曾有几个朋友的二轮“爱驹”强制险过期几天后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被交警处罚,还要全额为该次交通事故自己责任部分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那不论是二轮还是四轮的“爱驹”,你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包含什么内容你自己有没有留意是否知晓?所谓的车辆保险不外乎以下几大块:
曾有人咨询我:我驾二轮摩托车跌倒,保险公司对我有没有赔偿?
SORRY,二轮摩托车所购买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中的第三者险仅仅赔偿给车外第三方,并不赔偿给车上的驾驶者及乘客。
所以,四轮汽车、货车每年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会发放两份保险单,其中一份就是赔偿金额与二轮摩托车一样的交强险保单,年审时交一份给交警部门;另一份就是你可自由选择项目及金额的商业险金额。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理赔会冲突吗?
不会,举个粟子,张三的小汽车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50万元,在一次驾驶中不小心追尾将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李四撞倒,造成李四伤残赔偿金15万,医疗费3万,交警认为本次事故中张三负主要责任。
Ok,:
伤残赔偿金中的15万先从交强险中的伤亡赔偿限额11万中扣减,余下4万元按主要责任一般为70%,等于2.8万元由商业险中的第三者险50万元里赔偿,足额。
医疗费3万元,先从交强险中的医疗费赔偿限额1万中扣减,余下的2万元按主要责任一般为70%,等于1.4万元由商业险中的第三者险50万元里赔偿,足额。
所以因本次事故,李四合共得到的赔偿金额为交强险部分(11万+1万)+商业险部分(2.8万元+1.4万元)=16.2万元。
再假设,李四抢救无效当场死亡,仅一项死亡赔偿金为89万呢?
交强险11万(注意,此处无抢救就不产生医疗费)+(89万-交强险已赔偿11万)×70%=65.6万元,这是李四家属应得的赔偿金额。
因为张三的商业第三者险只有50万元,所以上述(89万-交强险已赔偿11万)×70%=54.6万元>50万元,多出的4.6万元应只能由张三自掏腰包。
总结的来说,交强险不分责任,商业险分责任,两者仍未赔完,就由驾驶者赔。
还有人问,南方的夏天这么热,我的“爱驹”竟然发烧自燃了,保险公司可以赔吗?再或者暴雨后我家的地下车库变了池塘,保险公司赔吗?
那要看你分别是否有购买自燃险和水渍险呗。还不快快翻查一下自己的保险单过期没有?商业第三者理赔金额足额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