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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最近发布消息介绍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领域未来的改革措施。
快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这些人群也将有社保了!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当前,扩大参保覆盖范围的重点是中小微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参保居民等群体。
通过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补充完善,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国联网和动态更新。
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
养老保险:
逐步建立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努力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积极稳妥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进一步夯实制度可持续运行的物质基础。逐步建立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统筹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均衡地区间和企业、个人负担,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巩固省级统筹,,,在此基础上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分级负责的基金管理体制。
针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趋势,适时研究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等应对措施。
医疗保险:
完善异地就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险
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完善适应不同人群、疾病、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利服务。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缓解长期失能人员的家庭经济负担。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员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倾斜政策,实行精准支付。通过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缓解困难人群的重特大疾病风险。
失业保险:放宽申领条件
今后一个时期,要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放宽申领条件,落实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2017年1月,人社部就《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降低了缴费费率,将3%的固定费率修改为不超过2%;
扩大了适用范围,基本覆盖了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业人群;
拓宽了基金支出范围,新增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增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补贴,新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补贴。
工伤保险:
推进待遇调整机制科学化、规范化
积极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全面推开工伤预防工作,推进待遇调整机制科学化、规范化。
2017年8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兼顾不同地区待遇差别,按照基金省级统筹要求,适度、稳步提升,实现待遇平衡。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建立全国统一平台
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要建立各项社会保险全国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全国一体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和信息系统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以实体窗口、互联网平台、电话咨询、自助查询等多种方式为服务手段,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全网式、全流程的方便快捷服务,提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巩固完善全国统一的五级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经办、业务协同、数据共享。
构建全国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行综合柜员制,实行“一站式”服务,充分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移动应用等技术手段,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和“一网”通办。
加快推进社保卡应用,完善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功能,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清单和业务流程,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