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试点推进的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将从现有的6个试点地区扩大到18个试点地区。从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保监局所辖地区将纳入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范围。
改革后会有哪些“福利”呢?和财富君一起来看看吧!
试点后有什么改变——
1、高保低赔被强制调整,保费与新车购置价脱钩
改革前: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只按比例进行理赔。
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保险业内人士透露,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保单上将新增一个折旧后的车辆价格。
2、保险责任范围扩大,没挂牌时出事故也可赔
改革前: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改革后:即时是没有挂牌,也可以获赔。
3、冰雹台风也能赔
根据规定,司机的家人也列入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4、不出险车主费率优惠更高 常出险车主费率上浮更多
商业车险的改革更加强调风险与费率挂钩,也就是出事故风险越高的车主,要付出的保费就越高,而驾驶习惯好、不怎么出险的车主,就可以享受到更优惠的费率。,由于风险与费率实行直接挂钩,先行试点省市的小额案件的报案数量呈现下降趋势。据了解,6-8月,六个试点地区出险频率同比减少了26.5%。一方面是由于大多数人的驾驶习惯变得更加规范了,另外,从享受费率的角度出发,也有的车主对于小剐小蹭之类的事故主动选择不报案。
5、“代位求偿”成权利 车主可先行获赔
对于广大的车主来说,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还赋予了一项新的权利,那就是“代位求偿”权。
什么是代位求偿呢,简单地说,有一个人欠了你的钱,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你要不回来,如果这时候有个第三方,那么第三方就可先把这笔欠款付给你,然后第三方再去追偿,这就是代位求偿。
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规定,投保车主如遇车祸,如果对方是全责,可对方车主投保额不足或是拒不赔偿,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车险投保三大误区——
业内者说: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改革后,车险费率的浮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原来连续三年不出险的车主,最多只能享受到七折的优惠,而经常出事故的车主,他的费率最多上浮到基准水平的1.3倍。而在新的制度里,最低系数到0.6,最高到2倍,在价格上充分体现了奖优惩劣的定价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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